保障房違規銷售、“三公”經費支出管理不嚴、將公款存入私人賬戶……昨天下午,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,省審計廳廳長戴克柱在“關于2013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整改情況的報告”中說:“審計反映問題涉及資金82.76億元,截至2014年10月底,已整改76.74億元。”此外,已有5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,3人被停職、調離崗位和解除聘用。
清理收回千余套保障房
經審計,我省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不符合規定。其中,364套廉租住房被違規銷售,2467套保障性住房被管理部門用于拆遷周轉等。在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方面,501戶家庭不符合保障條件仍獲得審批通過;1057戶保障對象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條件,未按規定及時退出,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689套,違規領取貨幣補貼69萬元。
針對這些問題,省審計廳進行了跟蹤審計。對擠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的問題,12個項目建設和管理單位已經通過資金歸還渠道等方式,整改違規使用資金3.28億元。
對改變保障性住房用途的問題,有關建設單位對違規銷售的364套廉租房已實施補建;已清理收回被違規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00套,567套通過統籌配建、規范使用等方式整改。同時,已取消491戶保障資格,同時追回違規發放住房貨幣補貼金額54.8萬元;追回違規重復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11.95萬元,1戶違規重復享受保障性住房已整改。
對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不完善的問題,有977戶已整改到位;689套未及時退出保障房,已通過騰退收回、提高租金、補繳差價等方式整改到位;追回違規領取住房補貼資金37.39萬元。
嚴格管理三公經費支出
經審計,我省個別單位在“三公”經費、會議費支出方面管理不夠嚴格。如一單位公務接待費13萬元僅附發票,未見審批單及消費清單;有的會議報銷單據缺少人員簽到、會議結算等明細清單;以及個別會議未在定點賓館舉辦、有的單位提前列支會議費等。
目前,這些情況已經一一整改。
查處叫停公款私存行為
省審計廳在審計中發現,一單位財務人員以借款名義,提取現金215萬元存入個人銀行卡,用于單位日常公務開支。無獨有偶,另一單位的出納會計也將資料征繳費等專項資金50.8萬元,從單位賬戶提取現金后存入個人銀行賬戶,用于單位支出39.9萬元,結存10.9萬。目前,相關單位不僅進行了整改,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,其中1人被暫停職務、2人作出書面檢查并被通報。
此外,另有個別單位對資產管理不到位,甚至將資產拿去購買理財產品。目前這些問題也已整改。
被占用資金大多已歸還
除了已經整改的情況之外,戴克柱對審計問題未整改到位的情況也做了說明。其中,在城鎮保障性安居工作方面,審計發現有關市縣擠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4.53億元,12個項目建設和管理部門已通過歸還等方式整改3.275218億元,另有1.25億元尚未整改,該問題已作為案件線索移交有關部門查處。
另外,還有其他一些問題未整改。